高志鵬貪污定讞立委出缺 民進黨通過徵召辦法

2019年01月2日 16:08

▲▼高志鵬回應貪汙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陶本和/台北報導

針對貪污案定讞而喪失立委資格的高志鵬,民進黨2日召開第十八屆第一次臨時中執會,通過「民主進步黨2019年第九屆新北市第三選區立法委員出缺補選提名之徵召辦法」,並成立協調小組,由鄭文燦擔任協調小組召集人;至於中常委遺缺,將在下次中執會辦理互推一名中執委出任中常委。

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並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將他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6日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全案定讞。另外,台北地檢署也已寄發傳票,傳喚高志鵬4日早上10時報到發監執行。

民進黨今召開臨時中執會,通過於9日召開第十八屆第六次中執會,討論2019年第九屆台南市第二選區、彰化縣第一選區及金門縣立法委員出缺補選提名相關事宜,而高志鵬請辭中常委,民進黨也將在下次中執會辦理互推一名中執委出任中常委。

此外,會中通過「民主進步黨2019年第九屆新北市第三選區立法委員出缺補選提名之徵召辦法」,並成立協調小組,由鄭文燦擔任協調小組召集人,成員為張宏陸、陳茂松。協調小組辦理徵詢、協調作業,產生方式簡述如下:

一、經協調小組協調後,評估選舉整體條件,產生單一適當人選後,由主席提名,經中執會同意後徵召之。

二、如經協調後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有共識者,則依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如對解決競選之機制無共識者,由協調小組擇定日期,交由二家民調執行單位執行民意調查,產生單一適當人選,民調執行單位其中一家須含中央黨部民意調查中心。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執會同意後徵召之。

三、如有特殊選情考量之選舉區,得由協調小組另訂方案,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同意後執行之。

另,依據民主進步黨第十八屆第十八次中常會成立之「2019年第九屆台南市第二選區、彰化縣第一選區及金門縣立法委員補選」協調小組,因高志鵬委員請辭中執委暨中常委職務,協調小組成員將由鄭寶清中常委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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