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2年婆婆嫌不孕「假離婚」 老公掛了她想分遺產連輸兩次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77歲的宋姓婦人聲稱,因為婆婆不滿她無法生育,22年前無奈與林姓丈夫假離婚,但對方在2016年時過世,小姑們卻沒有通知死訊,侵害到她的權利,於是提告要求回復繼承權並拿回財產應繼分的二分之一。不過,夫家人接連作證他們夫妻早就感情不睦,高等法院法官不採信宋婦的說詞,判決敗訴。

宋婦主張,她在1985年時與林男結婚,但因為不孕受到婆婆諸多不公平的對待,丈夫為了安撫自己母親的情緒,結婚12年就協議假離婚,還特地找來兩名證人證明,他們之所以離婚都是通謀虛偽的意思,理當屬於無效;沒想到2016年丈夫過世,小姑們卻刻意隱瞞死訊還擅自辦理繼承登記,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權利,這才決定提告討回屬於自己的遺產。

▲嬰兒示意圖。(圖/CFP)

▲宋婦指控是因為不孕加上婆婆的壓力,才會和丈夫假離婚。(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但林家人反駁,宋婦與林男婚後感情就不好,後來甚至分居,分開的主因並非婆媳不合,更不可能是假離婚,況且協議書上有證人的簽名,也有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手續,顯然已經有離婚的效力,置於背後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不是為了安撫誰的情緒,最多算是促成「動機」,法律上她已經不是林的配偶,當然沒有遺產繼承權。

高等法院法官審視當年的協議資料發現,上頭確實記載,「他(林男)的媽媽很嫉妒他們的恩愛,又嫌宋XX年齡大,一直沒有生育,林XX又是家中獨子,婆媳戰爭不斷!林XX為了使他母親息怒,答應與宋XX辦理離婚,實際上是假離婚仍共同生活在一起」。

▲夫妻,牽手,關懷。(圖/視覺中國CFP)

▲宋婦雖然堅持是假離婚,但家人和看護都看出夫妻倆感情並不融洽。

不過,陳姓外甥出庭證稱,曾看過舅舅和舅媽吵架,當時阿嬤還擋在廚房門口叫舅舅趕快出去,「印象中好像有說『當什麼老師,錢用不夠還要來跟我要』等話」;另一名李姓證人表示,林男是她老公的表弟,1995年有一天宋婦突然從房間跑出來,而且沒有穿鞋子,大聲嚷嚷「這家人都欺負我,我要離婚」,結果2年後就真的分開了。

法官認為,不僅上述證人一致指出夫妻倆感情不睦,就連看護也提到臨終前兩人互動超冷,真實情況與宋婦的說詞完全不同,可見假離婚之說並不足以採信,最後維持一審見解,再次裁定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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