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團153人來台152人跑光,觀光局今和旅遊業者取得共識,修補觀宏專案漏洞。(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自去(107)年12月25日爆發越南旅客集體脫團事件後,除立即註銷相關越南旅行社送客資格以及該公司後續申請但未入境團客簽證,同時暫停受理越南觀宏專案申請,並依行政院去年12月29日跨部會會議指示,於今(4)日上午邀集國內接待越南旅客旅行業代表研商預防規範及通報作為,終達成補強觀宏專案6項共識。
據旅遊業者透露,今早由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主持研商「觀宏專案」有關接待旅行業配合強化預防規範及通報作為會議,除了交通部及觀光局派代表出席,還有10家旅行社業者及台灣觀光協會和台灣入境旅遊協會,經過一整個早上的討論,達成以下6項共識:
1.強化接待社通報責任:接待旅行社應於團體入出境時即刻通報、異常通報應於事發後2小時內通報;違規記點達一定程度者即不得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
2.限縮組團社推薦管道:除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當地國國家旅遊局、公協會,不再接受國內接待社推薦。
3.採行嚴格之審核條件:組團社不得借牌或併團,並且須出示與台灣接待社合約書、機票訂位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
4.落實團進團出規範:團體旅客如未能同航班,應有領隊於入境機場確認為該團團員,無領隊確認者一律不予入境。
5.有關脫團旅客收容或強制遣返出境費用以旅客自負遣返費為優先:也就是說國內接待旅行負連帶保證責任。
6.加重組團旅行社退場條款:當發現違常事件情節重大者,得立即除名。
▲觀光局表示,今取得的共識不只針對用越南團,其他觀宏專案內的國家同適用。(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觀光局說明,將儘速彙整本次會議前述6項與業者相關共識意見後,依行政作業程序提送上級機關召開會議,硏商「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簽證作業規範」之修正,而此修正不只適用越南團,而是整個觀宏專案囊括的國家。
觀光局進一步補充,「觀宏專案」是東南亞旅行團來臺簽證便利的善意措施,再次呼籲國內旅行業者協力預防脫團與通報為應盡義務,以維護觀宏專案正常運作,至於無意願配合觀宏專案的旅行業者仍可請越南旅行社循一般簽證送客來台。
觀光局強調,仍將本於新南向政策之雙邊交流核心精神下,積極加強國際行銷宣傳工作,未來將循官方合作機制,如台越觀光合作會議,洽請越南政府共同打擊犯罪,檢討防堵觀宏專案之缺失,加強台越雙邊觀光安全合作。
去年12月25日接地旅行社通報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153人以「觀宏專案」名義分別入境高雄,卻有有152人失蹤脫逃,只剩領隊一人,「一出機場就鳥獸散」,當下立即通報外交部,同時停止越南組團社簽證申請。對此,旅行公會透露「接地旅行社最無辜」,將負擔75萬到120萬不等遣返費。
我們想讓你知道…越南團這個想起來也是很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