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決定安排好老母的生活照料事宜,再自行向檢方報到位貪污安入監。(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因貪污案被判刑4年6個月定讞,檢察官通知他4日報到入監,雖然高事先聲請暫緩執行遭駁回,但至下班為止仍未現身,據了解,高未依時入監的原因,除了立委工作交接事宜外,就是要安排高齡老母的照護事宜。
高志鵬已經知道自己聲請暫緩入監執行案被駁回,但高並沒有太大反應。高的友人透露,因為高的母親過去是由高就近照顧,如今高被判刑4年半,即使已經提起非常上訴,但如果入監勢必無法在短時間內回家,所以最近忙著要安排母親的新住處,方便其他親友接手照料,而高也會在這個首要工作完成後,自行向檢方報到。
高志鵬被控於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案中,利用立委職權,收受業者政治獻金50萬元,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6個月定讞,起訴高的南投地檢署元囑託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發監,通知高應於4日上午10點報到,但高至下班時間為止仍未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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