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運人士范國瀚。(圖/翻攝自Jolovan Wham范國瀚臉書)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法院3日裁定,社運人士范國瀚「非法集會罪名成立」,法官將在23日宣布判罰裁定。范國瀚可能要面臨5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11.3萬元)的罰款,而他本人則表示,會提出上訴。2016年在當地舉辦研討會的范國瀚,當時邀請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以《Skype》視訊方式發表演講,遭控組織非法集會。
綜合媒體報導,范國瀚後來在臉書貼文表示,2016年11月的那場集會對「社會運動進行無害且直接了當的討論」。地方法官3日則透過判決書表示,檢方已證明對范國瀚的指控「無可懷疑」,並訂在1月23日宣判。
新加坡警方指出,范國瀚組織的集會並沒有獲得警方同意,違反了新加坡的《公共秩序法》。根據新加坡刑法規定,所有集會都必須先得到政府批准,而且只能在指定地點進行,「如有外國人參與,或使用非認可的語言,都要再額外申請」。
▲香港社運人士黃之鋒。(圖/路透社)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范國瀚可能要面臨5000新加坡幣(約新台幣11.3萬元)的罰款;法律規定也指出,對於累犯者的罰款可達1萬新加坡幣(約新台幣22.6萬元)或最高6個月監禁,或罰款、監禁並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