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不僅縱火燒國民黨部未遂,又盜取親哥哥的健保卡,偽造簽名看診。(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43歲男子蔡偉雄2018年6月間,持裝滿汽油的寶特瓶,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縱火,所幸為保全及時阻止,僅一樓大廳地毯燒毀,蔡男因此遭到起訴。不過檢調也查出,蔡男盜用親哥哥的健保卡、偽造簽名看病,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罪,分別判處3個月、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2018年5月31日凌晨,蔡男先是拿著寶特瓶,到台北市松山區一加油站購買約1.5公升汽油,隨後騎乘機車前往位在八德路上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一進大門,蔡男大喊「不要多管閒事」,接著當保全面前將汽油潑灑地毯上,保全上前阻擋,但蔡男已點燃打火機燒地毯,所幸保全及時撲滅火勢,另一保全通知警方,並阻擋蔡男離開,警方將蔡男帶回警局,訊後依公共危險等罪疑送法辦。
偵訊時,蔡男供稱「國家政策」害他失業,又說「國民黨迫害我」、「害我沒工作」等話,警方聯繫蔡男的哥哥,得知蔡男因長期施用毒品,精神狀況不穩定,且與家人失和,早被家人放棄。
而蔡男則供稱,因為心情不好犯案,也曾到身心科就診,但審理期間,精神鑑定報告結果,認為蔡男有行為偏差狀況,對於毒品、盜用健保卡、前科紀錄等問題避重就輕,也知道要偽造簽名使用健保卡、規避查核,顯示並未因精神問題導致辨識能力不足情況,也無妄想、幻聽等,但因長期施用毒品、酒精,有反社會人格,無法控制衝動。
法官認為,蔡男在縱火前,還知道要保全人員離開,盜用健保卡部分,蔡男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也知道不應該縱火,不符合減刑條件,因此偽造文書部分,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又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因為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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