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水泥封屍案二審 狠心嫂承諾賠4百萬仍遭判無期徒刑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女子張芳馨與葉姓小姑長期不睦,竟持啞鈴狠砸小姑頭部,在將瀕死的小姑拖進浴室,把頭押進澡盆活生生溺死,最後以水泥封屍掩蓋犯行。張女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8日宣判,張女雖承諾賠償4百萬元,請求輕判,但高院認定她手段兇殘,仍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出庭時仍與律師談笑。(圖/記者吳銘峯攝)

▲水泥封屍案二審宣判,兇手張芳馨仍遭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間,熱愛跑步的葉女失蹤4天,雇用她10多年的楊姓老闆覺得不對勁,找上家門,同住的大哥因此報警警方循線進入葉女房間,赫然發現房間中竟出現「水泥人塚」。死亡多時的葉女被以棉被包裹,封存在房間中的水泥塚裡,經過調查後,原來兇手是長期與葉女不睦的大嫂張芳馨(40歲)。

檢警查出,2人長期不睦,案發前2人又爆發口角,張女推小姑葉女去撞除濕機,造成葉女手臂瘀青葉女2天後打電話到張女娘家抱怨,張女得知後引爆殺機,竟狠心推倒葉女,以膠帶封住其口鼻,再用重達14磅的啞鈴重擊小姑頭部,最後將她拖到浴室溺斃。小姑死亡後,張女以棉被等纏繞屍體將其拖回房間,點精油掩蓋屍臭,再將房門上鎖,製造小姑不在家假象。並接連3天趁無人在家,外出分批買回大批乾拌水泥砂,在小姑房內「造塚封屍」。

案發後震驚社會,張女遭收押,並被以殺人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女坦承犯行又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將她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時,張女一度在法庭上與律師談笑,態度頗為輕蔑。之後的言詞辯論庭期,她又數次落淚,請求輕判;還承諾將於15年內賠償死者弟弟4百萬元,獲得和解。最後她更對法官動之以情,「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給予自新機會,讓她早日與2個小孩團聚。」

全案於8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仍處張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指出,原審認定張女符合自首而減刑,但高院認為,案發當時警察已經到場並詢問水泥人塚,張女逼不得以才說出自己犯案,故不應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另外張女雖承諾賠償4百萬,但分文未給,高院認為這只是博取高院同情減刑的行為,故不將張女的和解採為量刑理由,仍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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