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男子性騷擾還辯稱幫別人拍髒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賴姓男子騎機車時居然伸手拍打小花(化名)的臀部,嚇得對方放聲尖叫;沒想到法院審理時他居然還稱是小花大腿屁股髒,幫忙拍掉。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賴男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2018年7月7日騎著機車行經福興鄉彰水路與萬豐巷口時,見到小花在前方,居然放慢速度經過,再以右手偷襲輕拍臀、大腿逃逸,之後甚至還囂張的頻頻回頭露出猥褻笑容。
不過賴男卻辯稱,當時看到小花走在前面,發現她的大腿、臀部附近有髒污,才會過去打大腿一下,想要協助把髒東西拍掉。他強調,絕對沒有性騷擾。
小花則哭訴,「賴男伸手摸屁股後,還回頭看我露出猥褻笑容,我看到他的微笑很不舒服,那時候一大早我的衣服及身上很乾淨,沒有髒污,不可能會有髒污,而且賴男也沒有跟我講任何一句話,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賴男與小花素不認識,騎車時本應專心注意前方狀況,怎可能會有機會告訴對方大腿有髒汙,實在有違常理,因此賴男所辯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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