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未婚懷孕,母親竟失控要男方簽下本票以示負責。(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職業軍人與謝姓女友交往,不料2人沒有做好防護措施、未婚懷孕,之後遭鍾姓岳母索討300萬聘金,否則就不能娶妻、認孩子,被迫簽下本票。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鍾女以脅迫手段強逼王男簽本票,已犯強制罪,依法判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謝女於2016年6月間交往,之後未婚懷孕;鍾姓岳母得知後,要王男在結婚前須拿出300萬聘金及子女扶養費,不料當對方不從居然心生不滿,恐嚇「如果不簽本票,就要找地下錢莊來,讓你在軍中生活不下去」等語,脅迫簽本票,沒想到錢得手後居然又要女兒墮胎,讓王男怒告。
鍾姓岳母法庭上辯稱,開本票是王男自己心甘情願提出來要簽給女兒的,說要給女兒跟小孩一個保障,但他簽完後後悔卻又反告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鍾女無視法紀以非理性方式解決問題,造成王男恐懼及心理壓力,且犯後仍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但考量護女心切,擔憂女而未婚有孕日後生活情形,才會情緒激憤犯案,審酌患有憂鬱症、失眠症,依強制罪判她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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