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陝西漢中市一名張姓男子(張扣扣)為報22年前鄰居殺母之仇,去年除夕中午時拿著刀狠殺3人,令各界震驚。陝西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今(8)日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兩罪併罰,判處張扣扣死刑。張嫌當庭表示要上訴,又稱母親死後他從未放棄報仇想法,故不後悔作案;不過對於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他均予以認可。
綜合陸媒報導,備受關注的陝西漢中「張扣扣復仇殺人案」8日上午9時在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法院在下午5時許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
▲張扣扣日前回到案發現場向警方指認。(圖/翻攝自封面新聞)
庭審當天,公訴人共出示10部分證據,分別從案件來源、案發現場、犯罪結果、犯罪行為的客觀性、犯罪行為的言辭性、被害人身份、犯罪預備、張扣扣犯罪後逃跑和投案、犯罪動機及刑事責任能力等方面,證明張扣扣在去年除夕當天,持刀蓄意殺害鄰居王自新父子三人、燒毀一輛小轎車的犯罪事實。
一審開庭前,張扣扣的辯護律師鄧學平向《澎湃新聞》透露,對於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部分,各方均無異議,會對張扣扣做有罪從輕辯護。庭審中,張扣扣稱,20多年前,王正軍曾用木棒打死他母親,此後他的人生一直很坎坷,他也從未放棄過報仇的想法;對於檢方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張扣扣均予以認可,但他也表示,未曾在王正軍倒地後對其進行二次捅刺。
張扣扣的母親汪女1996年和鄰居王自新發生口角,王自新的兒子王正軍(當年17歲)用木棍打了汪女的頭,導致汪女重傷身亡,事後王正軍被判8年徒刑。22年後的除夕中午,張扣扣突然拿了把刀衝入王家,對著王自新、王校軍、王正軍3人狂砍,導致2人當場身亡,1人重傷不治。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在8日下午5點多,對該案當庭宣判,最終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兩罪併罰,判處張扣扣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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