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不滿醉漢亂檢舉,竟索賄20萬,獲輕判緩刑。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分局員警林威廷,受理轄區內周姓男子酒醉後,在凌晨多次檢舉社區內違規停放機車問題,最後還被周男投訴。林員不滿,恫嚇周男說要法辦,並順勢向周男索取20萬元,經討價還價為5萬元。周男匯款2萬後舉報林員收賄,林員遭起訴,一審判刑1年5月,緩刑2年。案經上訴,二審仍判林員緩刑。
判決指出,家住林口區的周姓男子,2017年6月間,因停放在自家門口停車格的機車,被人移置到紅線上,更被員警開紅單處罰。周男不滿,當天晚間飲酒後,從凌晨2點到3點多,3度報案要求警方拖吊社區周邊的違規停車車輛。當時轄區的警員林威廷(22歲)與同事值勤巡邏,獲報後到場拍照舉發違停車輛。
周男看到員警到場後,就下樓與員警爭執,員警離開後,周男竟打新北市府1999專線,指稱員警吃案,沒有認真舉發違規停車;另外周男也打電話到派出所報案,宣稱員警吃案。林員與另名同事在凌晨4點多返回周男家門,當面周男已涉妨害安寧等刑責,要周男立刻回家。周男仗著酒意,嗆聲員警說還要繼續打110報案。林員認為周男酒醉抓狂鬧事,當場將周男壓制,上銬帶回派出所處理。
周男被帶到派出所後,又嚷嚷身體不舒服,被救護車帶走送醫。但周男離開後,又打電話向新北市府陳情,投訴員警吃案。林員被折騰了一整晚,又聽到自己被投訴,怒火中燒,打電話叫周男到派出所講明白。當晚10點周男夫妻到案後,林員將周男檢舉的整疊報案單,丟向周男,揚言將他送法辦。周男道歉,林員不肯放過,順勢說「20萬,我就不法辦。」經討價還價後,改為5萬元成交。但周男沒付款,林員還打電話給周男質問,周男在8月6日上午用ATM轉帳付款2萬元後,隨即向調查局檢舉。林員被捕,並被依照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林員繳回犯罪所得,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他情堪憫恕,因此再減刑,最後輕判1年5月、褫奪公權2年,並宣告緩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也認同一審見解,9日駁回上訴,仍輕判員警1年5月,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