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被告變造遺囑、冒用提款卡領錢。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女法官之子告大法官變造亡母遺囑。已故女法官張仁淑之子陳怡之控告前大法官徐璧湖,涉嫌偽造文書、變造遺囑,並冒用其提款卡提領金錢。徐男否認,強調她是張仁淑生前指定的遺囑執行人,台北地方法院宣判,認為罪證不足,判決徐璧湖無罪。
張仁淑為司法官第2期畢業,2016年過世。徐璧湖為司法官第11期畢業,2003年被提名為大法官,也是2016年的候補大法官。徐璧湖強調,張仁淑於2015年11月9日邀請她,到家中為遺囑簽字,隨後將遺囑交給獨生子陳怡之,而徐璧湖與她的姪女依遺囑所示,持張女的提款卡領錢,辦理後事。
徐女的姪女楊莎蓁則表示,拿提款卡領錢是為辦理後事,也為遺囑內所託之內容,而張仁淑生前都由她照顧整整3年時間,陳怡之則是在國外遲遲未返台。
法官認為,全案重點在於遺囑有無遭變造,以及提款卡的授權使用,徐、楊都否認變造、冒用,因此罪證不足,判決張仁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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