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歌王洪榮宏被爆不付贍養費,告週刊報導不實。(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許久不見的金曲歌王洪榮宏,日前被週刊以斗大標題「外遇離婚還不付撫養費..」報導與第二任妻子陳施羽離婚後,兒子都是陳女在撫養。當時洪榮宏除了發出5點聲明之外,並提告週刊求償100萬元,且須在臉書、報導標題下,登永久道歉啟事,及在報紙刊登。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洪的委任律師強調,報導內容根本與事實不符。
根據週刊報導,洪榮宏與陳施羽育有1子2女,結婚5年後,因洪榮宏的婚外情而離婚,當時洪榮宏答應負責支付3名孩子一半的撫養費,但2018年初,卻突然停止支付,3名子女的費用只能由陳施羽的現任丈夫負責。
報導一出,洪榮宏發出5點聲明,強調就連孩子要買電腦、過年紅包等額外費用,都在給,絕對沒有不付錢的情形。另對週刊提起損害賠償告訴,求償100萬,並要求週刊登報道歉,且需於臉書粉絲團、該篇報導標題下方,刊登永久性道歉啟事。
洪榮宏的委任律師表示,該報導為週刊娛樂組撰述,週刊必須付連帶責任。另檢視報導內容,疑似與陳施羽交談的對象詢問「洪榮宏從年初就未支付生活費?」陳施羽當時並未做任何回答,但週刊卻報導卻直接寫成「今年初即停付撫養費」,但事實上一直有在支付,報導明顯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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