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保全洩密萬女讓警方撲空,萬女落網後卻第一個將他供出來。(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LibreStock)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刑警偵辦一起毒品案,鎖定近40歲的萬姓女藥頭為目標,萬女平時躲在新竹地區的大樓內作為掩護賣毒,警方循線鎖定該大樓後發公文到該大樓要求申請調閱監視器及住戶資料,只是大樓內一名陳姓保全為了討好萬女,竟偷偷將公文給萬女看,萬女因此收到風聲先行「落跑」,讓警方撲了個空,警方事後將她逮捕後才知道洩密一事,而陳姓保全也因為涉洩露國防以外之機密,因此日前依法提起公訴。
警方平時就有不定期的「安居緝毒專案」,針對轄內社區大樓執行大掃毒,而萬女的大樓也在這次鎖定名單中,警方在獲線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到萬女平時躲在社區大樓以作為掩護,因為有警衛,一般外來訪客不易輕易進入,更多了一道保障,萬女再和各藥腳相約在大樓旁的騎樓下面交,行動非常隱密,神不知鬼不覺。
警方為了要突破這層層防守,於事先行文到該社區,要求各區提供監視器畫面與住戶資料。員警抵達大樓後,將上面註有「允以保密」的調查公文交由當日值班的35歲陳姓保全員親自收取,並請協助調閱萬女疑似販毒的影像。
只是陳姓保全為討好萬女,卻將「允以保密」的公文內容洩密給萬女,警方原以水到渠成可收網時,卻沒想到萬女當夜打包落跑,更改變過去毒品交易的方式改變,警方撲空後又讓調查陷入瓶頸,再花了5個多月,才將萬女逮捕。
萬女到案後,卻向警方報料供出陳姓保全洩密給他一事,更說出陳男曾在她搬入大樓時,告知若警方來查案無出示相關公文,絕對不會協助查辦,也會私下通知,而在收到調閱監視器公文時,也是陳姓保全將公文直接交給他先「過目」後才呈上管委會。
警方調查陳姓保全發現,陳男持有「保全事務證照」,有4年保全經歷,但卻違反「保全業執行業務時,發現強盜、竊盜、火災或其他與治安有關事故,應立即通報警察機關」,將警方調查內容告訴萬女,陳男被傳喚到案後大聲喊冤,直說不認識萬女、也否認洩密,辯說對住戶在屋內的情形不了解。新竹檢方認,陳男涉洩露國防以外之機密,因此日前依法提起公訴。
新竹市警方表示,過去也曾有社區保全不配合偵辦的例子,若遇到這種狀況,警方會將事發時間、過程、對話錄音保存下來並陳報,並以違反保全業法第4-1條「執行保全業務時,發現其他與治安有關之事故,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最高可處罰三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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