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娃娃機內放置化妝品給民眾夾取。(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你曾經在夾娃娃機夾過化妝品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抽查益民和一中等知名商圈307台夾娃娃機,查獲5家業者在機台內擺放來路不明的違規化妝品共12個,其中有4個產品標示不完整、8個未具有中文標示,依法裁罰違法業者。
夾娃娃機的商品非常多元,除了最常見的布偶、玩具類商品,還有小香水、護手乳、眼影、洗面乳等化妝品。食安處表示,為了維護消費者使用合格化妝品的權利,市府派相關人員稽查娃娃機台內的化妝品,除了請違法業者立即將商品下架停止販售,也依法開罰產品標示不符等違規事項,並且把抽驗產品送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避免消費者使用到含有不法成分的化粧品。
▲夾娃娃機台內的商品非常多樣,有公仔、玩偶、3C產品等等。(圖/記者陳韋帆攝)
食安處提醒,根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應該明顯標示「產品名稱」、「製造廠(進口商)名稱、地址」、「用法」、「批號或出廠日」、「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項目,而且不能有誇大或涉及療效宣稱,如果查獲標示不符合規定,依法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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