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都更修法黑影盤旋柯建銘電話不斷⋯

▲▼             。(圖/記者財訊雜誌攝)

文/郭瓊俐

《都市更新條例》過去20年來共修法8次,一路走來推動都更仍是困難重重,進度緩慢。2018年12月底,立法院3讀通過的《都更條例修正案》,對容積獎勵有明確規定、簡化都更申請程序,並透過「3加1」爭議處理機制,解決釘子戶問題,可望讓台灣的都更進程往前邁進。

不過在過程中,各方不斷角力,甚至為了特定個案,黑道、白道都介入關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還在協商時發生爭執,黃國昌中途離席。最後民進黨團在院會以多數決,通過內政部版本為主的《都更條例》。

知情人士指出,《都更條例》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時代力量立委從未關切過此案。去年3月委員會通過初審,展開朝野協商時,黃國昌突然參與協商並提出6條增修條文。其中最有爭議的是第3條,定義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時,黃國昌堅持在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外,加上「事實上處分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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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勢力關切 
院會表決通過內政部版本

參與審議的立委指出,不動產處分以登記為要件,「事實上處分權人」指的是頂樓加蓋或其他沒有權狀的違建戶;這意味違建戶也可以參與都更,在法律上完全違反公平原則。

此外,第24條之一有關處理爭議機制規定,黃國昌加入「實施者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代理人或其他受實施者指揮監督之人,若在過程中有強暴、脅迫、行賄、組織犯罪、傷害、詐欺或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已擬定之都更計畫不得核准,已核准者應予撤銷」等規定,亦即「排黑條款」。

這個條款引發爭議,因為在都更過程的任何一個環節,若出現製造事端的刑事案件,整個都更案即被撤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因此稱之為「引黑條款」;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反對,擔心若通過此條文,都更條例形同被卡住。

黃國昌去年9月曾偕同律師林永頌,為中泰花園廣場都更案的「釘子戶」召開記者會,表示中泰花園案就是典型不肖財團建商以要挾方式,讓住戶在恐懼下被迫放棄應有權益的案例,他要求在《都更條例》納入排黑條款。

因時代力量的意見而卡住的《都更條例修正案》,送入院會協商時,黃國昌撤回第3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之外加上「事實上處分權人」的條文,也在24條之一排黑條款中,大幅縮小排黑主體與刑事案件範圍。但內政部還是不同意,最後動用表決,否決這項條文。

柯建銘在院會發言時,直接點名黃國昌舉起道德大旗,事實上是引進黑道條款,「目前就有一個案子在等著這樣的處理,大家還不清楚嗎?」他也表示,在協商過程中,還有人一直打電話來「叫我們一定要接受」,「哪個律師在打這個案子、後面還有什麼黑道背景,這個太複雜了!不要為個案立法,還要舉起道德的大旗。」至於打電話施壓的人是誰,柯建銘事後不願意多講,只強調「黑幕重重」。…(本文節自財訊572期,詳全文)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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