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名長庚醫學系女大生2017年9月騎車回校時,行經中和中正路碰上一輛公車靠站,閃避超車時遭後方一輛貨車撞上,導致後座的20歲余女被輾過頭慘死。當時有一輛小黃運將「違停公車格」被起訴;但法院認為「運將違停不是車禍主因。」判處運將無罪,騎車的胡姓女大生則被判5個月徒刑、緩刑2年。
根據了解,當時中正路一輛計程車違停在公車專用格,因此公車進站時被迫併排停車放人,幾秒後胡女載著余女準備從左側鑽縫超車,但車尾卻擦撞到旁邊一輛貨車,造成胡、余2人連人帶車倒地,而後座的余女則被捲入車底輾斃,胡女嚇得跪地崩痛哭。
▲醫學系女大生閃公車遭輾斃,「違停公車格」小黃司機判無罪。(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意外發生後,公車司機、貨車司機及胡姓女大生通通被檢方送辦,但檢方認為胡姓女大生「鑽車縫」責任比較重,所以2名司機通通不起訴處分,反而是當時「違停公車格」的計程車運將,訊後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但法院審理後卻認為,當時公車確實因為計程車併排讓乘客上下車,不過胡女前面3台機車全都順利閃避,只有她沒有注意後方有貨車,並鑽車縫造成死亡車禍,所以儘管小黃違規是事實,但卻與車禍沒有因果關係,綜合上述判處運將無罪;胡女則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緩刑2年。
▲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小黃違規是事實,但與車禍沒有因果關係,因此判處運將無罪。(圖/東森新聞)
律師林智群表示,「事發地點的第三車道和計程車的地點,其實是有點遠的,小黃是一個行政違規狀態,但並不代表對車禍有因果關係。」律師表示,過去有罪的判決,多次違停占用車道,造成機車沒路可走釀成車禍,但這回車禍法官認定明顯是胡女過失,認為鑽車縫才是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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