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台師生戀,最後卻鬧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就讀日文系的男大生,與系上日本女講師談戀愛並發生關係。日女懷孕後,兩人結婚,但男方畢業後,趁日女回國產子時,傳E-mail說要離婚,接著搬離原本的住處,日女回台後,找不到老公,只能一人辛苦扶養孩子。兩人分居迄今逾10年,男方決定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兩人婚姻破裂男方應負較大責任,判不准離婚!
阿倫(化名)表示,2006年念日文系時與日女交往,相處後覺得個性不合,他想分手,但日女已經懷孕並逼婚,還承諾,只要生了孩子就離婚,為了順利畢業,他才答應結婚,但後來女方反悔,要孩子10歲才可以離婚,他決定搬家,分居等待,沒想到時間一到,日女再次反悔,他不想再等,決定訴請離婚。
日女則解釋,是男方主動追求,為了增加相處時間,他還故意延畢半年,留在學校協助她處理行政事務,兩人日久生情而交往,2007年底懷孕,是阿倫說要結婚的!兩人在台灣、日本都有辦理結婚登記,沒想到在她回日本生產時,阿倫就傳E-mail說,「我想了很久,覺得不行了。我已經搬家了….我的心已經走不下去了,所以我想離婚…」讓她傻眼又心碎,回台灣時卻再也找不到老公,只能一人把孩子養大…
法官認定夫妻的分居,是阿倫搬家神隱,對妻小不聞不問,完全沒有盡父親應有的責任,對兩人婚姻破裂應負較重之責,因此駁回阿倫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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