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夫妻反目對簿公堂,女方獲判1元,全案定讞。(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相愛容易相處難!留英碩士高姓女子婚後因梁姓丈夫派中國大陸工作,分隔兩地多年,她懷疑丈夫與其他女人搞曖昧,還遭丈夫傳簡訊罵「腦殘」、「賤人」、「破麻」等不堪入目字眼,高女向法院提告損害賠償,求償象徵性1元。梁男雖出動3名律師,但一審仍判高女勝訴,梁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高姓女子與梁姓男子雙方都高學歷,婚後育有小孩,高女在台灣擔任軟體工程師,梁男隻身外派至中國英商公司工作,長年分隔兩地,雙方常因小孩及金錢發生口角。
判決書指出,高姓女子丈夫在中國擔任主管,月薪約12萬,但對孩子的生活費卻是看心情支付。她雖然定期回台,但卻常躲在廁所及樓上講手機聊LINE,還時常喝但爛醉,偶爾才同房。
高女為挽救婚姻,曾到中國與丈夫商討搬過去一起住的想法,丈夫卻辱罵她「你這張嘴臉就是讓我很討厭」等語。甚至傳送「賤人」、「討客兄」、「姘頭」、「腦殘」、「破麻」、「下體臭」等不堪入目的簡訊辱罵她,讓她因此長期失眠及自律神經失調,憤而提告,並求償1元。
梁男雖否認犯行,辯稱高女精神壓力大的症狀是因為他提離婚導致。承審法官發現,高姓女子在收到離婚訴狀前就已有就醫紀錄,因此認定不全然因為離婚,而是有高女指出的精神虐待行為,長期遭受身心煎熬。一審法官認為高女起訴屬實,判她勝訴,梁男須賠償1元。
梁男不服再上訴,依然動用3名律師力爭,但法官依然採信高女說法,判高女勝訴,梁男須賠償1元,不得再上訴。
據了解,高女一開始向台中地院提民事訴訟,原向梁男求償165萬元,後來才改為1元。高女主張,2013年與丈夫婚後育有一子,因工作分隔兩地,夫妻感情2015年間生變,丈夫疑有婚外情,還逼她墮胎。
法界人士表示,求償1元通常是為了爭口氣,梁、高這對怨偶為了1元官司,各聘請2、3名律師,以基本行情價一審5萬元計算,雙方一、二審至少已花50萬律師費,還要加上一、二審裁判費共2500元,代價非常高。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