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青年拒服兵役,將會面臨嚴重處分。(圖/CFP)
記者朱世凱/綜合報導
依法服兵役是每位男性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不過仍有人會尋求管道逃避。在大陸貴州的一名傅姓青年,因為入伍後怕苦怕累,加上不願受部隊紀律約束,因此以各種理由拒服兵役;解放軍「南部戰區」官方微博10日發文表示,當地徵兵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傅男進行9條處理決定,其中個人戶籍「服役欄」將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綜合陸媒報導,傅姓青年今年19歲,2018年8月自願報名從軍,通過體檢、政審、役前訓練等徵兵程序後,分派至四川廣元武警中隊服役;但是傅姓青年入伍後卻不斷找理由拒服兵役,經過台江縣徵兵辦、南宮鎮領導與他的家屬進行4次溝通,以及部隊大隊長、指導員、排長、班長等共同做思想工作後,仍拒服兵役,因此軍方決定除名處理。
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經過研究討論後,決定對傅姓青年作出9項懲處,第一是責令南宮鎮政府進行10天國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第二是將傅男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失信名單,協調台江縣各家銀行,3年內不得給予信貸優惠政策支持和利率優惠支持。
第三是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相關單位,不得錄用傅姓青年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四是縣公安局在戶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相關手續。
▼南部戰區發文通報傅姓青年的懲處。(圖/CFP)
第五,縣教育局在2年內不得為傅姓青年辦理升學手續;六是縣市場監督局3年內不得辦理經商手續;七是縣民政局、縣住建局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範圍。
第八,取消義務兵優待,按照台江縣2018年義務兵優待金的3倍予以罰款,共計1萬3500元人民幣;責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擔徵兵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退兵過程所產生全部費用,共計2萬4500元,合計3萬8000元(約新台幣17萬元),由縣民政局實施,收繳經費納入新兵徵集優待費和大學生入伍獎勵經費。
最後一項是由南宮鎮人民政府組織擁黨村召開村民大會,將傅男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問題作為「反面典型」,通報全村進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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