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教授遭妻子指控家暴,雖未達成和解但最後撤告,北檢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某知名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被告家暴,提告人為他的妻子,指控丈夫在4個月內,多達7次對她施暴,嚴重到臉部挫傷、脖子扭傷。該名教授被在偵訊時否認犯案,而偵訊期間,妻子未與教授達成和解,但最後撤告,因此案為告訴乃論罪,台北地檢署將該名教授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該名教授系出法律世家,司法界不少司法官皆為該名教授的學生。但日前遭妻子指控,自2017年1月起至4月期間,對她動手共7次,到只她脖子扭傷、臉部及頭部都有多處挫傷,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提告。不過該名教授強調沒有動手,不知妻子的身上的傷哪來的。偵辦期間雙方進行和解但破局,不過妻子決定撤告,因此檢方依法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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