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鹿港第一公墓清治時期墳塚幾乎被摧毀殆盡。(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為了種電無視文史保存工作的重要,107年8月間,將第一公墓內200多門清治時期具有文化的墳塚幾乎被怪手夷平,如今只剩下40餘門,讓文史專家大驚,到底是種電賺錢重要,還是保存歷史資產重要,2日新上任的文化局長張雀芬到場視察後,業者目前已停工,等待作文化價值資產評估後再研議。
▲彰化鹿港第一公墓清治時期墳塚幾乎被摧毀殆盡。(圖/彰化縣政府文化局提供)
看到先人的墳塚被如此的糟蹋,面對施工單位的蠻幹,陳仕賢與多位文史工作者都感到非常的痛心,文資歷史就如此的被摧毀殆盡,呼籲縣政府及公所都要拿出魄力,為保存歷史盡一份心力,也為先人留一份尊嚴。
▲陳仕賢希望公部門能將鹿港第一公墓的文化資產好好保存。(圖/陳仕賢提供)
鹿港第一公墓開挖到清同治年間「女同歸所」、「萬善同歸」、「后土」等重要墓碑,文史工作者陳仕賢說「女同歸所」是女性的無主萬善堂,是同治11年(1872年)由鹿港慈善機構敬義園所建,敬義園成立於乾隆42年,後由鹿港八郊出資管理,修橋鋪路、置義塚收埋骨骸等慈善,堪稱是最早的慈善事業,「女同歸所」極具歷史價值,且第一公墓內,還有武廟比丘瑞真墓、鹿港著名詩人施家本的墓碑、施人豪教授墓誌銘等,都應一併成立文化園區好好保存。
▲「女同歸所」是女性的無主萬善堂,是同治11年(1872年)由鹿港慈善機構敬義園所建。(圖/陳仕賢提供,以下同)
文化局長張雀芬說,文化局為避免破壞具文資保留價值墓葬或碑體,於107年10月初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57及77條規定,函請施作廠商停工,亦請鹿港鎮公所及廠商儘速委託專業考古團隊,惟鹿港鎮公所與廠商遲不做為,且施工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通知文化局進行監看,文化局遂依行政程序法於12月24日函請鹿港鎮公所陳述意見,後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文化局在第一時間徵詢考古學者及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專家給予協助,但因為廠商冒然施工,不僅關係現場文物的保留,也影響專家對於該公墓文化資產保存處理的困難度。
張雀芬日前帶領文化資產科同仁前往鹿港第一公墓勘查現況,並責成文化資產科依委員建議儘速召開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後續的處理原則,並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經費辦理出土文物整理及相關調查,以保存鹿港第一公墓之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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