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方反對公民走私毒品遭判死 環時:中國法律就不是法律?

▲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遭大陸法院判處死刑。(圖/翻攝自微信)

▲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遭大陸法院判處死刑。(圖/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14日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這是此案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後,大連市中院另組合議庭並公開審理後的新判決。對此,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也在當晚迅速回應,中國法院的判決是「武斷的」。

《環球時報》評論指出,走私毒品在中國是重罪,這100年以來也已有許多外國人因在中國走私毒品而被判處死刑,其中日本籍至少就有6人;英國公民阿克毛(Akmal Shaikh)2009年時因走私海洛因被中國法院判處死刑,在當時引起不少西方關注,當時的英國首相還親自為阿克毛求情,但最終該英國公民還是被執行了死刑。

評論指出,謝倫伯格的上訴審理發生後,加拿大及西方輿論馬上就把該案與之前的孟晚舟事件聯繫在一起,「中方拿此案向加方施壓」;對此,評論也回應「這種無理的推測是對中國法律的粗暴輕視」。

評論也說,在14日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前,就有很多西方媒體預測謝倫伯格很有可能被處以死刑,這也說明了「他們了解中國刑法和之前毒販遭到的判決」,另一個原因是謝倫伯格參與的走私冰毒數量實在過於龐大,共計222公斤的冰毒。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圖/CFP)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圖/CFP)

評論指出,據杜魯道的言論顯示,加拿大方面還是對法院判決作出了價值判斷,而不是法律對照;「他們要對照也是對照自己的法律,而不是中國法律,加拿大法律沒有死刑,但中國刑法對毒販的死刑規定十分嚴厲、明確」;近來加拿大輿論總說,中國將謝倫伯格案「政治化」,但實際上將法律政治化的卻是加拿大方。

評論也說,西方中心主義在這一輪中加衝突中表現得非常明顯,「加拿大無論做什麼都是對的,中國做什麼都不是法律」,這樣的雙重標準被加拿大的輿論者們弄得非常「理直氣壯」。

此案在西方很受關注,評論指出,儘管一些人會扭曲誤解此案,但一個重要的訊息還是會傳遞到加拿大與西方,「在中國販毒的風險比西方高,那裡有死刑在等著鋌而走險者」,中國為執行本國法律不畏外部壓力。

「西方輿論如果對它們本國公民負責任,就應如實講述此案的來龍去脈」,評論指出,別把這次的典型司法判決稱作「政治判決」,難道政治因素一旦消失,大家就可以來中國販毒了嗎?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