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當台大校長,吳瑞北不告了。(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不滿教育部放行管中閔就任台灣大學校長,曾有校長候選人資格,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日前向法院聲請「訂暫時狀態假處分」遭駁回,不服結果,再提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定1月17日將開庭審理,但吳瑞北15日具狀撤回起訴,全案訴程序終止。吳瑞北的律師表示,管中閔已上任,訴訟便不沒有意義,但已另案提起訴願。
前教育部長葉俊榮於2018年12月24日宣布,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此消息一出,引發擁有參選資格的吳瑞北不滿,向法院聲請禁止教育部核發聘書給管中閔。
吳瑞北認為,教育部訂1月8日為管中閔上任日期,但新學年2月1日才開始,實在沒有必要如此倉促,質疑恐為防止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的結果出爐。另葉俊榮直接聘任管中閔,造成其他候選人權益喪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認為,依「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且經聽取兩造陳述,並發函徵詢台大意見後,因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涉及各方公、私利益,吳瑞北請求維持現狀,難通過必要性審查,因此駁回。
不服結果,吳瑞北於1月7日遞狀抗告,認為審判長蕭忠仁與管中閔為同系同事,根本沒有做到利益迴避,雖說聲請人也可提出,但他根本不知道審判長是誰,庭訊當日他沒到,又怎麼提?好像問題都是聲請人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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