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債監禁情侶逼演活春宮 輪番痛毆虐死人丟騎樓

2019年01月16日 11:13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女子遭棄屍騎樓案,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嘉義縣女子陳睿潔,不滿朱姓女網友以及朱的男友,積欠出遊費用,再加上自己劈腿2網友,擔心被拆穿。陳女因此夥同多名網友,將朱女情侶檔囚禁,期間輪番動私刑圍毆,又逼2人演活春宮,最後虐死朱女,將屍體棄置騎樓。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動手的3名網友,分別判刑8年6月至14年6月定讞。

至於陳女先前就被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2年定讞,陳女的溫姓男友也被判刑11年3月,因未上訴第三審,2人均已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關係人全都是網路上認識的網友,也都是LINE群組「真心好友」的成員。死者朱女與男友,先前住在陳女租屋處,就已經積欠費用;之後陳女與溫男交往,搬去與溫男同住時,朱女也帶著男友一併投靠。

溫男多次向朱女催討先前的出遊費用6萬元,均未討得;陳女則擔心自己以假身分劈腿的事情被拆穿,因此找了張姓、陳姓、謝姓等3名網友,幫忙討債。2016年底,一夥人私行拘禁朱女與其男友,動手毆打2人,還逼朱女替男友口交,上演活春宮。2人被凌虐多天後,朱女因不堪虐打,4天後晚間死亡。陳女發現朱女死亡後,逼迫死者男友處理屍體,男友只好將屍體棄置騎樓,打電話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陳女等人。

陳女等人陸續遭起訴、判刑。其中3名網友的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3名網友分別判刑8年6月至14年6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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