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為什麼把影片po網」肉圓媽哭慘 律師控警拖延:沒給三聯單

記者林裕豐/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一名42歲林姓男子,因為孩子幫忙買晚餐,但「肉圓沒加辣」,讓他酒後氣得爆打小孩和媽媽,賞巴掌、勒脖子又拖行數公尺,16日上午,受害的媽媽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方法院遞狀,訴請離婚,媽媽委託律師陳振瑋說明為什麼要把影片po網,原來案發後,媽媽有到派出所報案,但警方以「程序未完成」沒有給她報案三聯單,媽媽為了保護自己和孩子才會po網,希望引起司法和社會的重視。

▲▼肉圓媽(左)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院遞狀提告離婚。(圖/攝影中心攝)
▲媽媽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方法院遞狀,訴請離婚。(圖/攝影中心攝)

肉圓媽媽出面後,簡單說明就開始哭泣,接著由律師陳振瑋代為回答,「家暴事件是發生在1月12日晚上,但是警方對這家暴報案的處理過程是有點延宕,只有請媽媽去驗傷,相關的程序及步驟並沒有告訴媽媽該怎麼做,一直到隔天上了新聞,派出所那邊才來找媽媽,禮拜天13日晚上硬是要媽媽去做筆錄。」
 
陳振瑋說,「其實媽媽並沒有拒絕做筆錄這個狀況,甚至在派出所裡等待多時,員警就說什麼什麼程序沒處理好,甚至最後報案之後,媽媽提出傷害等告訴,警方也沒開立報案三聯單,所以我們認為說,派出所應加強家暴案件的處置、防治,更積極來處理,才能預防家暴的發生。」

對於肉圓媽媽的指控,新北市蘆洲分局表示,相關的受理報案細節還要問派出所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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