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公所邀集發電場週邊住戶、觀光業者、中興部落頭目、鎮民代表高進福、花縣政府中區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新德等聽取地方意見。(圖/鳳林鎮公所提供)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生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計畫在花蓮新光兆豐農場的66公頃土地設置太陽能電廠,由於電廠籌設過程始終不為外界知悉,直到電廠向花蓮縣政府申請施工許可,地方民眾才知道要蓋一個66公頃的太陽能發電廠,並已完成電廠籌設作業,引起當地民眾、觀光業者擔憂。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16日邀集太陽能發電場週邊住戶、觀光業者、中興部落頭目、鎮民代表高進福、花縣政府中區服務中心副主任黃新德等,就生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計畫在兆豐農場土地設置66公頃太陽能發電場聽取地方意見。
與會民眾大都擔心衝擊生態、破壞環頸雉等保育類動物棲息地、造成中興部落光害,堅決反對。鎮長蕭文龍則裁示請電廠與兆豐農場舉辦說明會,並請電廠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召開部落會議。
新光兆豐農場擁有700餘公頃土地,超過一半以上都未規劃開發,鳳林鎮公所表示,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與範圍認定標準」,太陽能電廠如非位處國家濕地,免進行環評,所以該太陽能電廠籌設過程地方政府不知情,也未徵詢過地方政府意見,直到14日花蓮縣政府依廠商申請,舉辦施工許可前會勘,地方政府才知道該電廠已完成籌設作業。
當日會勘時,公所代表隨即提出「66公頃電廠範圍內的農水路計畫不取消、要求電廠召開地方說明會、該區為環頸雉等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地、確認該區造林年限是否期滿」等四項意見。
與會民眾紛紛表達反對太陽能電廠設置的決心,緊鄰電廠預定地的觀光業者也強調,他們的園區開發案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如今電廠設置會不會對他們的環評造成影響;況且太陽能電廠的設置方式、對環境衝擊、營運過程是否對環境造成破壞等資訊,大家都不清楚,應該提供更進一步的資料讓他們大家了解。
鎮民代表高進福則表示,數萬片的太陽能板架設在平地,可能會對一旁的中興部落居民造成嚴重光害,屆時民眾健康和生活該怎麼辦?堅決反對太陽能電廠設置。
聽完民眾意見,鎮長蕭文龍做出兩點結論:一、要求生豐電廠與新光兆豐農場舉辦地方說明會,釐清地方民眾疑慮;二、要求生豐電廠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召開部落會議,開發行為須獲得部落會議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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