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哥朱家龍延長羈押2個月,確定第三度在看守所中過年。(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土豪哥」朱家龍犯下「W HOTEL」郭姓小模命案,一二審均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0年,案經撤銷發回,目前由高等法院進行更審。高院日前針對是否延長羈押審理,土豪哥當庭表示,願意提出300萬元換取交保,但高院審理後不接受,17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土豪哥確定第三度在看守所中過年。
本案發生於2017年底,郭女在12月4日參加土豪哥在W飯店的毒品趴,因為不眠不休玩了3天,期間混用多種毒品,出現神智不清、胡言亂語、反覆脫衣、痙攣抽搐等異狀,但在場的土豪哥等人未即時將郭女送醫,僅找密醫前來打排毒針,最後郭女不治身亡。案發後檢警單位展開追查,並將土豪哥等人羈押、起訴。
一二審法院均將土豪哥等人重判,其中土豪哥二審遭判10年,酒店經紀洪聖晏10年6月、鐵工廠小開蔡逸學10年,另外販毒的江哲瑋9年徒刑、張子奕6年6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去年10月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日前召開延長羈押庭,土豪哥當庭表示,由於體型的關係受到關注,「走到哪都是耀眼的目標」,不會藏匿。他也說願意賠償家屬,爭取和解,希望法院讓他交保,面對面向被害人家屬表達誠意與歉意。另外也說自己願意提出300萬元,換取交保。當時記者詢問土豪哥「300萬交保金額會不會太低?」「在W飯店花了148萬,卻只願提300萬交保?」土豪哥均未回應。
高院於17日作出裁定,認為土豪哥遭判重刑,重罪常伴有逃亡、滅證之高度可能,乃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另外土豪哥又承認持有逾期之加拿大護,且家境優渥,面對可能之重刑,依客觀社會通念合理判斷,已足認土豪哥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所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到3月21日為止。同案被告洪聖晏一併羈押。土豪哥自2017年1月22日遭聲押獲准後,已經在看守所中渡過2個農曆年,這次延長羈押,土豪哥確定要在看守所中渡過第3個農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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