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小媽媽4人虐童致死案震驚社會,薛女被警方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16日被少年法庭諭知收容,晚上被移送到台南少年觀護所,而其堂姊則被裁定收押,哭著進入台南看守所,其餘兩人則情緒穩定。
除去未成年的薛姓小媽媽,虐童案3名被告均坦承毆打女嬰,但卻否認故意殺人,只是要「教訓女嬰」而已,但法官認為3名成年被告均涉及刑法《殺人罪》及《凌虐幼童罪》,因犯行重大,依刑法101條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小媽媽寄居,懷孕堂姊竟下毒手瞎掰「打嬰靈」。(圖/翻攝臉書)
▲虐童4人。(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其中,薛女堂姊更是以「流產」為由,希望法官可以停止羈押,卻被法官以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的立法精神為「除了顧及母親的健康外,主要使新生兒能受到母親照顧」,沒有「照顧新生兒」的顧慮駁回,仍與其他2名成年被告裁定羈押。
據《三立新聞》報導,堂姊在移送過程中情緒低落,甚至哭了出來,緩緩進入看守所內,住進6人房;另堂姊夫、李姓同居人則住進2人房,作息正常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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