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愛追劇嗎?小心掉入消費的陷阱當中!(圖/pixabay)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你也追劇嗎?隨著收看電視的習慣改變,民眾藉由手機或是電腦追劇的比例也相對提高,平均每天追1到2個小時。消基會這回就抽查12家OTT(網路影音服務)收費平台業者,發現有4家業者不提供猶豫期、4家不提供退費,合計7家,知名平台愛奇藝也在名單內,認為有損消費者權益,加上尚未有主管機關,把關相當不易。
以有無猶豫期來看,4個平台標示「服務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5款『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包含「LiTV」、「LINE TV(Choco TV)」、「KKTV」和「公視+」。
至於取消與退費方面,「公視+」、「遠傳「friDay影音」/OVO」、「亞太電信GTTV」、「愛奇藝」則無取消、退費的說明規定。
▲消基會這次抽查12家OTT(網路影音服務)收費平台業者。(圖/記者曹悅華攝)
消基會認為,消費者訂購OTT服務,有收看才有消費,不應以第5款:「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排除消費者的合理猶豫期,這對消費者來說,一旦加入平台,就算不喜歡節目型態,也要繳滿一個月月費,缺少消保作為。
消基會義務律師許家華說明,除了上述問題,目前有些影音平台是真的沒授權,對於消費者使用上面對品質的維護也較低,也幾乎都是沒有聯絡資訊,有問題就無法索償,遇到電腦中毒竟也無法解決;另外還有網路連線品質跟翻譯問題,如果無法如期下載,消費者就成了冤大頭,付了錢卻無法享受相對應服務。
最後,消基會呼籲消費者,選擇OTT服務,應貨比三家,仔細比較提供的節目內容、價格、和契約條款內容,才是聰明消費者所應為,倘若業者提供免費試閱,應先採用免費閱覽方案,確認需求,再行選用。
我們想讓你知道…好險我不追劇的X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