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劉姓女會計被歐洲自行車集團台灣分公司「亞馳國際」指控,涉嫌私自挪用公司貨款2.3億元購買愛馬仕等名牌包,要求還錢時竟然還想以800名包、名錶和數十萬的衣服抵債,憤而連同她的丈夫、同住的小姑一起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判劉女必須賠償公司1億7724萬多元,丈夫和小姑也得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劉女把挪用的貨款拿來狂買名牌包、衣服。(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亞馳國際2016年1月向警方報案指稱,擔任會計的劉女涉嫌在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2.3億元的貨款,直到要另外聘請新的會計人員才露餡,雙方私下商討還錢的事,她竟然拿出800多件愛馬仕名牌包、數百萬的名錶以及數十萬的衣服抵債,算是認了把錢都花在瘋狂購買名牌上,甚至一度因為買太多被丈夫抗議,還得把這些戰利品分批藏在5、6名朋友家,變相把別人的住處當成自己的「專櫃」。
當時檢方傳喚劉女到案說明,她坦承犯行並表示,每當貨款進帳時她會把一部分轉到私人帳戶,因為公司上級長期以來都沒有查核,才會越來越大膽,一次就拿走貨款的一成,會買這麼多名牌也只是因為自己喜歡、想要而已,最後被依業務侵占罪起訴;由於她在2013年到2015年間分別匯款25次、63次到丈夫及小姑的戶頭,並拿來支付房貸、購屋款以及信用卡費,導致兩人也連帶挨告。
▲劉女丈夫坦承,確實曾因為妻子買太多而吵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擔任警務人員的劉女丈夫提到,每當妻子購買新品都會加以質問,畢竟以她每個月5萬元的薪水怎麼可能買得了那麼多東西,還能匯款176萬元幫付購屋款,「我覺得很有問題,所以我們才會吵架」;而同住的小姑則強調,她僅知道對方的母親過世了、父親是大陸過來的退休軍人,單憑一人的薪資或許拿不出這麼多錢,「可是她娘家那邊的姊姊有做投資,我還想過她是不是中了樂透」,對於匯入帳戶的巨款並沒有多加懷疑。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丈夫與小姑明明都知道劉女的薪資買不起那麼多名牌商品,更不可能在戶頭多出一筆來路不明的巨款卻毫不知情,民事方面還是得分別連帶賠償175萬及1270萬元,而劉女則要賠償公司1億77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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