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歲菲利普親王自駕出車禍狂抖 專家:可依「駕駛疏忽」起訴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女王(Queen Elizabeth II)的丈夫菲利普親王(Prince Philip)高齡97歲,17日自駕休旅車時卻發生意外,整輛車側翻、玻璃碎裂一地,所幸他沒有受傷,僅受到驚嚇,酒測也過關。但法律專家指出,菲利普親王可能因駕車不慎導致車禍而遭到起訴。

有「漏洞先生」之稱的律師費里曼(Nick Freeman)說明,若車禍原因只是菲利普親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可能被起訴;但他也可能如一名目擊者所述,以「陽光太過刺眼」為自己辯護,不僅理由充分,還可以選擇交出駕照,以避免被起訴。

白金漢宮指出,車禍發生在諾福克郡(Norfolk)的山均漢姆堡(Sandringham Estate)附近。17日下午3時左右,菲利普親王開著一輛Range Rover休旅車,準備行駛上A149公路時,與一輛KIA汽車發生碰撞,休旅車頓時往右側翻;警方立即趕到現場。目擊者稱,菲利普親王被救出後意識清楚,但明顯因受到驚嚇而發抖。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的丈夫菲立普親王。(圖/路透社)

▲ 菲利普親王駕車時發生車禍。(資料照片/路透社)

費里曼提到,「如果菲利普親王的確只是在開車時因為相關的健康問題不夠專心,畢竟當你97歲時,可能沒辦法像以前那樣敏銳,所以犯了一個錯誤——而這很可能就是這起事件的真相,那麼他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根據英格蘭及威爾斯皇家檢察署(CPS)規範,當一名駕駛的駕駛水平未達「符合資格且謹慎」的標準時,即屬疏忽駕駛罪,且可根據駕駛的可支配收入凈額處以無上限的罰款。

事實上,過去也有英國王室成員因駕駛違規而被起訴。安妮長公主(Anne, Princess Royal)1990年曾因超速被禁止上路及罰款150英鎊(約新台幣5966元);2001年更因此被罰400英鎊(約新台幣15909元)。

然而,費里曼指出,檢方在對菲利普親王提起任何指控之前,必須權衡這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在我看來,即使他被證明有責任,所有人都會建議他主動聯絡CPS,表示他接受自己不應該開車的事實,並承諾交出駕照,不再開車。在這個基礎上,起訴他就不符合公眾利益。」

但費里曼也解釋,這依然必須另一輛當事車的駕駛取得共識,「他們2人都被送醫治療,可能會覺得,以菲利普親王的年齡和職位,一定雇得起司機,那就不應該冒著生命危險上路,並要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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