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明知小花未成年,卻還是和她發生性行為。(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akutaso)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國二少女「小花」(化名)日前加入了LINE群組「東淫西賤南蕩北色中痴漢」,進而認識了張姓男子,而對方在明知她未成年的情況下,還邀她到家裡、摩鐵發生性行為,而整起案件直到小花的家人發現手機裡的裸照才曝光。對此,張男雖否認犯行,但一、二審法官皆不採信其說詞,依法判他1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花2016年2月間就讀國二,而她在寒假時加入了「東淫西賤南蕩北色中痴漢」的LINE群組,進而認識了同在該群組的張男,而對方在明知她未成年的情況下,卻兩度和她發生性關係,事情直到小花的姑姑察覺有異,之後竟發現她和張男的親密照和影音圖檔才曝光。
張男否認犯案辯稱,相互擁抱的裸照是小花要拍的,自己不知道她未成年,而會去摩鐵也是因為她說沒去過,才會載她去,根本沒有和對方發生過性行為。對此,小花則表示,要加入該群組都要拍露臉的裸照,並填寫年紀資料才可以入群。對此,法官不採信張男的辯詞,一、二審皆依犯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他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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