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狗應繫上狗鍊才不致攻擊不特定人畜。(示意圖/記者楊熾興攝)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58歲胡姓婦人2017年8月間晚上遛狗時,因未替自己養的拉不拉多犬繫上牽繩,路上遇到黃姓女子也帶著2歲女兒以及愛犬吉娃娃出門散步,未料拉不拉多突然獸性大發,竟撲向女童還咬死吉娃娃,黃不甘女兒無辜受傷、愛犬死亡提告,但事後和胡婦和解撤告,檢方處分不起訴。
檢警調查,胡婦當天晚上6點多遛狗時,本應注意將拉布鏈子拴上,以避免不特定人畜遭狗攻擊,卻放任拉不拉多犬自由行走,剛好黃女牽著看兒、飼養的吉娃娃行經,拉不拉多犬不明原因突然抓狂獸性大發,撲向女童害她臉部擦傷、瘀青,更嚇到嘔吐,就連吉娃娃都被活活咬死。
黃女因女兒受傷加上愛犬被咬死,乃向胡婦提告過失傷害、毀損罪,胡婦則不斷致歉,也同意賠償醫藥費、愛犬死亡損失等,2天後雙方就達成和解;且過失傷害、毀損均為告訴乃論罪,黃女也同意撤告,檢方偵結予以胡婦不起訴處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