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博取酒客同情詐財被判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張一中攝)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張姓女子在酒店上班,為了博取簡姓酒客的垂憐,居然謊稱未婚,並以父親在外欠債、祖母住院手術等理由向對方詐取共1100萬元,再把這些錢拿大部分付醫美、交際等費用,直到因另案入監服刑全案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共3罪,判她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姓女子從2015年11月開始擔任酒店小姐,後來結識簡姓酒客,期間都對他隱瞞已經結婚,且還是2個媽的事情。而2個人很快就發展出戀情,已婚的簡姓酒客還為此準備離婚要娶張女為妻,基於這層關係,無論對方提出「父親在外欠債150萬元」、「妹妹在國外求學需要生活費、投資酒店生意」、「祖母住院手術需要醫藥費」等理由借款,都不曾拒絕。
簡男指控,自己跟老婆感情不好,把張女當作可以結婚、在一起的對象,所以無論如何都想幫助她,只是沒想到她講的全都是謊話,以為真心交往,最後卻換絕情。
張女則辯稱,從來都沒有跟簡男表示要投資酒店或給予分紅,確實有提到需要錢,但之後都有依約還錢。她強調,是真心與簡男交往,此案屬於債務糾紛非詐欺。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利用無婚姻狀態的虛偽事實讓簡男相信一切,利用這種情境下編造不實的名義借款,明顯使人對借款風險的判斷陷於錯誤,始同意出借款項,因此依詐欺取財共3罪,判她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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