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鄭惠中22日打文化部長鄭麗君一巴掌,涉嫌傷害、妨害公務等罪,雖然全案尚無人提告,但台北地檢署23日傳喚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董事長及文化部相關公務員共4名證人,釐清鄭麗君當天是否屬公務行程,接著以被告身分傳喚鄭惠中出庭應訊後請回。鄭惠中向媒體表示,「會再去拜訪她,錯就是錯,我已經道歉」,不過她也表示,會想跟鄭麗君再次面對面,「會再跟部長約」。
▲鄭惠中公然打文化部長鄭麗君一巴掌,被檢察官以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嫌傳喚。(圖/記者劉昌松攝)
鄭惠中在22日的關懷演藝人員春節餐會中,冷不妨打了鄭麗君一巴掌,連2日引發正反兩派爭論。鄭惠中在事發當天晚上,主動先後到大安分局,台北地檢署到案說明,被檢察官諭令處分限制住居。
23日上午,檢察官先約了文化部部長室專委、辦公室秘書、法規會專委,以及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董事長莊豐嘉,先向4人確認,鄭麗君當天行程是否屬於公務,下午再傳喚鄭惠中出庭,釐清是否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在歷時1個多小時的偵訊後,鄭惠中在旁人攙扶下,拄著拐杖緩步走上車子的途中,記者詢問她是否會再拜訪部長?鄭惠中說「會再去拜訪她」,對於外界認為鄭惠中只對打巴掌道歉,不對「去蔣化」道歉,是選擇性道歉,沒有誠意,她回應「錯就是錯,我已經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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