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撲倒女店員被判刑。(圖/示意圖/CFP)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阿明(化名)2018年5月間騎車至書局,見到年輕貌美女店員堆在文件櫃前整理商品,竟趁附近無顧客之際,突然靠近她並強行環抱,進而將抓捏胸部,後來因女店員嚇到尖叫,他才罷手。台中地院日前依犯強制猥褻罪,將阿明判刑8月。
依判決書提到,阿明坦承有跌倒壓在女店員身上,右手觸碰胸部等節,但否認有強制猥褻,辯稱「右腳有舊傷,案發時逛書局因為走道狹小,想要快速通過,右腳舊疾復發疼痛軟腳,才會壓到店員,是不小心碰到身體」。
不過,法官勘驗店內監視器畫面,看見阿明在案發前2 分鐘行走姿勢正常無異樣,通過走道時,腳部亦無踢到旋轉鐵架,案發時他從身後強行環抱並將店員撲倒之行為,自屬強暴之方法,且按壓抓捏胸部,藉以刺激及滿足其性慾,強制猥褻甚明。
最後,法官審酌阿明因其身高、體型、力氣明顯優於女店員,竟強行環抱、按壓抓捏胸部,並將人撲倒在地,不知尊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又犯後否認犯行,藉辭膝蓋舊傷欲脫免罪責,未能坦白認錯尋求女店員原諒,且女店員當庭發抖、哭泣,因此量處阿明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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