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汽油焚屍博士生「借屍還魂」 性侵狼:「我一個月賠200」二度逃死

▲▼孫國晃逃4次死刑,無期徒刑遭判回更審。(圖/記者汪盈姍攝)

▲孫國晃手段殘忍。(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犯下性侵案被判刑確定的惡狼孫國晃,竟因不想坐牢就殘忍殺害張姓博士生,還將現場布置成畏罪自殺,手段相當兇殘,而他幾度被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四審24日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孫國晃於2006年在高雄林園犯下性侵案,被法院判刑8年6月,並未到案,2010年11月間,引誘網友張姓博士生到汽車旅館後,趁機動手將其勒暈,再載到山區,引火燃燒汽車,並在一旁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製造自焚假象,內容指稱自己因為性侵案被判刑,想不開而自殺,企圖冒用張姓博士生的身分「借屍還魂」。

此外,在月初召開更四審辯論庭時,孫男坦承殺人;至於如何彌補被害者家屬,他說,「名下沒有財產,只有監所每月200元可以補償,希望他們不會嫌這金額太少。」,另外,孫男也強調:「我淋汽油在他身上點火,只會讓他重傷,應該算殺人未遂程度,但是火後來燒到汽車,汽車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他強調,張男死因是汽車油箱爆炸,而不是他在對方身上點火。

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皆將孫男判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將全案第三度發回時,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卻出現逆轉;法官認為,孫男多次向家屬表達歉意,並願意賠償,不完全無悔意,顯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此外,案經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四審24日依舊判他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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