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首例出爐!陸客「帶火腿腸」拒繳清20萬 3小時遭遣返飛回香港

2019年01月25日 23:26

生活中心/高雄報導

全台防疫大升級,農委會玩真的!0時起實施入境未繳清罰鍰20萬元的外籍旅客,拒絕入境,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25日晚間出現首例,從香港來台的一名30歲大陸籍旅客,搭乘港龍航空傍晚抵達高雄小港機場,因攜帶雞肉、豬肉的火腿腸0.12公斤,未主動申報,移送防檢局裁罰20萬元,不過他拒繳清罰款 ,已於當晚9時許搭機返港。

▲▼又是火腿腸!台客帶 2 包入境被罰 20 萬。(圖/關務署台北關提供)

▲違規攜帶火腿腸入境事件頻發!農委會升級防疫等級。(圖/資料照)

防檢局表示,該名香港的大陸籍旅客搭乘港龍航空 KA454航班,於傍晚6時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因攜帶「雞肉及豬肉成分火腿腸」0.12公斤未主動申報,遭關務署高雄關查獲,移送防檢局高雄分局,當場裁罰20萬元,火腿腸留存送檢。

▲▼林聰賢去小港機場視察。(圖/防檢局提供)

▲農委會前主委林聰賢日前至小港機場視察。(圖/資料照)

因該名旅客未當場繳清罰款,依新措施已拒絕入境,並移由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遣返出境,已經於25日晚間9時15分搭乘港龍航空KA457航班,返回香港。防檢局強調,該名旅客在未繳清罰款前,將不得再入境台灣。

應變中心說表示,自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因豬肉類產品有高度傳播疫病風險,經認定為違禁物,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所以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規定拒絕其入境.前述措施實施前已出境之未繳納罰鍰者,將由防檢局於繳納期及催繳期滿時,分別行文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辦理拒絕其再入境及簽證不予核發之事宜。

前項拒絕入境措施所稱之外來人口排除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者之人士,因為這些對象都能夠有效執行後續催繳及強制執行。

▼小港機場出現首例陸客遣返案。(圖/資料照)

▲▼  高雄國際機場,小港機場,高雄小港機場(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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