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臉書上日前出現一陣「花錢雇男/女友」的風潮過年的風潮,一名魏姓女網友也在各大社團PO文號召,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事後,魏女表示,她已經從茫茫人海之中選出一名男子,將帶他回家過年。
魏女在臉書的爆系社團以及「靠北虎科」、「靠北清大」等版面PO出徵友文,內容提到「徵過年應付父母的假男友」,條件包含24-30歲,相貌普通就好、最好會講台語,在除夕到初二期間陪網友回家,一天可領1萬元還包吃住。最特別的是,要不要一起睡是「看臉」,動作「最多抱抱」,但如果「帥的話可以做愛」。
▲徵過年假男友的女網友PO文引起暴動。(圖/翻攝臉書)
▲魏女表示,她已經徵到人了。(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該文PO出短短3小時,便有6000多名網友按讚留言,「應徵看看」、「1天10000不賺嗎」、「衝了啦等什麼,我都凍未條了」、「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可以登大人又有得賺」、「誠徵:有錢的爸爸」,也有網友質疑真實性,認為只是想紅。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魏女事後接受訪問,表示真的想帶一名假男友回家,且家中的父母沒在使用通訊軟體、上網,因此也不擔心被揭穿,且在文章PO出後也從眾多報名者中,選出一名男子;至於是否會發生關係,魏女也說,弄假成真是變成情侶後才會做的事。
此外,一名律師提到,「帥的話可以做愛」一語,其實可以解讀成類似「嫖客」的意思,另外,若是男方年紀在「16歲以上,未滿18歲」,就觸犯了刑法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且該文有明確引誘或暗示發生性行為的訊息,若被未成年者看見,也可能觸法。律師還表示,若被司法單位認定是「在公共場所意圖使人性交易而拉客」的廣告,也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網友在臉書PO徵文,其中幾項條件可能會觸法。(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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