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阿傑幾乎夜夜留宿在江女家中。(圖/示意圖,無關本案/CFP)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人夫「阿傑」(化名)和江姓女子有染,不僅從2015年開始就夜夜留宿對方家中,兩人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時常傳「最愛你了」、「心繫著你」、「我對你的感情你不清楚嗎?」等曖昧簡訊,而元配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怎料江女卻辯稱自己只是房東,每個月會跟人夫收5千租金,還聲稱曖昧對話都只是開玩笑。
判決指出,江女明知阿傑已經結婚20多年,卻還是和對方從2015年12月間開始交往,而阿傑還因此夜夜留宿在江女家中,每次都直到天亮才依依不捨地回家,不僅如此兩人還常以「老公」、「老婆」互稱,並時常傳「你是老婆,是最愛的人」、「最在乎你了」、「還是想你」、「最愛你了」等曖昧簡訊,而阿傑的元配發現姦情後,怒向江女提告求償。
江女否認姦情並辯稱,阿傑只是不想回家,自己基於友情,才會以1間房間5千元將房子租給對方,只是他的房東而以,兩人他清清白白,而簡訊也都只是在開玩笑。對此,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兩人的交往已經逾越一班正常社交往來,因此判江女應賠償元配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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