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焙師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卻遭追撞翻落高架橋慘死。(圖/記者林悅翻攝)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鄭姓烘焙師傅2017年9月開車出門上班,不料在台86線快速道路遭楊姓駕駛追撞,車子失控翻落護攔墜6公尺橋下,當場慘死。家屬表示,鄭男是家中么子,平常十分孝順,還和母親約好未來賺錢要帶媽媽出遊,而鄭母聽聞噩耗到場悲痛欲絕,痛哭失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為楊男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而以每小時144公里左右的速度超速行駛,認為過失情節重大,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銀色轎車要到關廟上班,上午7時許行經台86線15.4公里處外側車道時,車速在正常速限內,卻遭後方楊男駕駛的黑色車輛追撞,瞬間失控轉向180度,車尾擦撞右側護欄滑行約50公尺,直到護欄高低落差處失去重心,連人帶車翻落至6公尺下的平面道路。
家屬說,死者是家中么子,在關廟一間烘焙坊擔任烘焙師傅,平時孝順且節儉,假日還會抽空帶媽媽出遊,不過因為舊車報廢,暫時借用兄長的車上下班,生前和媽媽約好要努力存錢,將來買新車再帶媽媽出去玩,不料卻發生憾事。
依判決書提到,楊男當天開車經過台86線東向15.4公里處時,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而以每小時144公里左右的速度超速行駛(時速限制為90公里),並且從中右後方直接追撞被害人車,導致被害人車先向左碰撞中央分隔島,再向右反彈失控衝出外(右)側水泥護欄翻落高架橋下,因此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死亡。
而死者母親不忍貼心的么子身亡,兩度在法庭上主張兒子的死亡是楊男的殺人行為所造成,並懷疑他為了規避賠償責任,而有脫產的行為。不過,法官認為2人原本素昧平生、毫無瓜葛,依現存證據顯示,並沒有殺害被害人的動機,而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他說謊之前,無法認定他的離婚是出於脫產的目的。
最後,經過調查,法官認為車禍的現場是高架快速道路,速限每小時90公里,楊男超過高速公路速限的速度(時速144公里)行駛,符合一般人所稱狂飆的程度,這種速度完全漠視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都是現代社會完全無法接受的重大,而且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過失行為。
且這起車禍是在楊男完全沒有注意車前狀況的情形下造成,因此,法官認為楊男過失情節重大,但他始終承認自己有過失,不迴避調查審判的犯罪後態度等等因素,先以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的規定減刑之後,量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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