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下5年重刑。圖為2018年12月24日「李明哲在獄中被非人道對待 言論自由無罪 中國應立刻釋放記者會」,呼籲大家持續聲援李明哲。(圖/尤美女立委辦公室提供)
長期推動民主運動和人權運動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僅是在台灣以網路方式和中國關心民主、期待中國民主化的友人分享台灣和世人的經驗,便在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時,因違反國家安全之規定而遭到逮捕,被消失了整整八個月。直到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被以他在「臉書」、「微信」(we chat)和QQ上的網路言論,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下五年重刑、褫奪公權二年,且被迫放棄上訴的權利。
在台灣行使一個公民的言論自由和分享各國的民主經驗,竟然被中國以其國內法判刑,在在顯示了中國政府惡劣和荒謬的本質;這不僅侵犯了台灣的主權,也迫害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
直到2018年初,其妻子李凈瑜終於得以固定赴中國探監,但10月19日台商傳來李明哲被移監至河北燕城的消息,11月1日我們得知他又被移回赤山監獄等。這兩次任意移監過程皆未事先通知家屬。
更令人憤怒和擔憂的是,12月探監後,根據李明哲的指示,李凈瑜轉述了李明哲在獄中真實和惡化的處境。她說,這是「暴怒又暴瘦」的李明哲要她回台後公諸於世的,包括李明哲所有保暖衣物及私人物品,移監過程中全部已經被丟棄,難以撐過冬季氣溫多在零度左右的赤山監獄;之前李明哲為避免食用獄方提供的腐敗食物,而以其在獄中的個人帳戶購買其他食物,也因成為中國所稱的「新入監」狀態,個人帳戶被暫時凍結,無法使用現金。移回赤山監獄後,李明哲只得被迫接受獄方提供的腐敗食物,加上長期以來沒有任何休息日、每日十幾個小時在監獄工廠內血汗勞動……,種種不人道的處境,導致他身型暴瘦。
儘管李凈瑜寄去的書籍,全部都是在中國境內依據《出版法》通過審查、合法出版的簡體中文書籍,很多書的內容只不過是在談中國戰國或漢朝的歷史,完全不涉及中國政府管制的具政治敏感性的內容,卻無法到李明哲手中。再者,在中國的監獄中,被收容人的家屬可以辦理所謂「親情電話卡」,讓被收容人跟家人通話,但中方依舊不斷拖延讓他可以依法辦理電話卡的程序。
以上是李明哲被失蹤以來,外界首次得知他的真實處境;這已經違反中國有參與修正的《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2015年修正)和中國的《監獄法》(2013年施行),也再度證明了中國政府對於聯合國、歐美多國要求釋放李明哲的訴求,依然無動於衷。李明哲和李凈瑜對於人權、民主、自由理念的堅持,讓我們更應該挺身而出,持續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李明哲。
就如同李凈瑜在記者會中呼籲大家繼續寫信給李明哲,她說:「這封明信片不一定會到李明哲手中,但是中國監獄會收到,中國政府會知道。透過大家持續、穩定地寫明信片寄給他,除了表示大家對李明哲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讓獄方、中國政府知道,我們都在等待李明哲早日回家,我們沒有忘記,也不會放棄。中國還要把李明哲關多久、如何對待他,全世界都在看。」
如果您想加入聲援李明哲的行列,可以:
1.報名參加李明哲救援大隊發起【#寫給李明哲的365信】的活動,在寫信當天將信件張貼在自己的臉書頁並設成公開,救援大隊會把信轉貼到「尋找李明哲」臉書頁。
2.參與【2月4日,陪李明哲一起吃年夜飯】活動。
3.持續於「尋找李明哲」臉書頁關注3月19日有關李明哲被中國政府任意逮捕二週年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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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立法委員,投入婦運35年,推動諸多性平法案,現致力於婚姻平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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