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松農會代表斷臂命案,主嫌判刑定讞。(圖/CFP,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鳥松區農會代表陳讚壽,疑似因為財務糾紛,2017年間遭人買兇斷臂,陳讚壽當時被5人埋伏壓制,活生生砍斷右手前臂,最後失血過多不治,歹徒還將斷臂丟到魚池內餵土虱。警方事後逮捕5人中的主嫌鄭朝云,最高法院29日將他判刑15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7年4月間,經營魚池生意的李姓男子,因與死者有財務糾紛,找來經營討債公司的男子鄭朝云,打算教訓死者。鄭朝云計畫安排後,一夥人選定鳥松區圓照寺、北極殿停車場附近動手。案發當天,死者騎乘機車來到此地,鄭男等人駕駛多部車輛,團團圍住死者。這時李男等3人也驅車來到附近把風。
而鄭男等人的車上多名青少年隨即下車,壓制死者後,一人持刀活生生斬斷死者前臂,眾人並將死者的前臂帶走,過程不過短短5分鐘而已。目擊者趕緊報警,將死者送醫,但仍因出血過多,2天後不治身亡。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後,鎖定李男等3人,將他們約談到案。李男一開始否認,後來改口說3人一起到廟宇參拜。但檢警突破心防,最後查出李男與鄭男等人的惡行,由於鄭男等人將斷臂丟進李男魚池中,檢警搜尋多日仍無所獲,研判斷臂早就被池中的土虱啃食殆盡。
全案偵查終結,檢方對李男等3人提起公訴,3人被依傷害罪,分別判刑1年與1年2月定讞。但鄭男早在案發後就潛逃大陸,遭發布通緝。直到5個月後,鄭男在大陸被逮,遣返回台。一審法院審理後,將鄭男依照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改認定他犯下殺人罪,二審還說,犯罪手段兇殘暴戾,除使被害人在死亡過程中遭受巨大之痛苦,更讓被害人家屬承受永難磨滅之喪親傷痛,所為亦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犯後一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惡性實屬重大,因此改判15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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