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高雄市長官邸引發話題!高雄市長韓國瑜以「住那麼大的房子也是浪費」,表示不住官邸、另租小房子住,結果引發網友論戰,名嘴謝寒冰還在節目中爆料,前市長陳菊住在官邸2個月電費要12萬元,引發討論。對此陳菊市府團隊、曾任高市府行政暨國際處(原祕書處)處長的陳瓊華在臉書發文駁斥:「用10年前舊聞任意詆毀,居心叵測,媒體名嘴請自重!」
▲陳菊擔任市長時期遭爆官邸住2月電費12萬。(圖/東森新聞)
「高雄市政府現在真的是沒錢,沒錢到什麼地步?」韓國瑜不住官邸引發論戰,名嘴謝寒冰28日在《新聞龍捲風》政論節目中談到,其實市長官邸很豪華,但是對韓國瑜來說太大了,一切量入為出,算得仔細才能幫市府省錢,問題是高雄市負債3125億元不是韓國瑜欠下來,「是前面市長欠下來的」,前市長陳菊當年自己在高雄有房產,在鼓山區有48坪的房子,當年住在官邸,24小時警察駐守,522坪2個月電費就要12萬元。
▲高雄市長官邸。(圖/東森新聞)
陳菊市府當時回應,官邸是2層樓建築,總面積約543平方公尺,一樓是客廳、餐廳,二樓有3房,陳菊當時單身,平時只有她和負責家務的工友隨員居住,警衛室還有2名員警24小時輪值;但12萬元是陳菊入住後用電最高峰,警衛室的用電也算在其中,經內部檢討,2011年同期已經降到7萬元左右。
謝寒冰痛批,就算是2個月6萬元還是很貴,而且「一被人家發現,瞬間就可以砍半,那以前是怎麼浪費的?為什麼會浪費掉那麼多電?」讓人感覺陳菊團隊覺得「反正是公家的,隨便高興怎麼用就怎麼用」、「這心態真的要不得…做公務員真的不能這樣亂花錢!」
▲曾任高市府行政暨國際處(原祕書處)處長的陳瓊華駁斥電費高事件。(圖/翻攝自Facebook)
對此陳瓊華發文轉貼7年前高市府的說明,指出當年造成12萬電費是因為「冷氣機老舊」,加上周邊巷弄探照燈等設備用電、副市長官邸用電都併入計算,才會造成電費偏高,後來已經將電表分開計算,後來2個月電費約2.5萬、1年約15萬元。
陳瓊華認為,7年前高雄市政府的澄清說明隨處可查見,媒體名嘴未查證即任意詆毀,要求名嘴開口前,請詳讀資料、確認數據,自重也尊重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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