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控少東林知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接受律師劉宗欣建議,在妻子、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的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監控行蹤。吳欣盈提告,林知延遭提起公訴後,一審獲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30日再度開庭,傳喚法警作證,但仍無解。高院預計下次再傳喚書記官、錄事等人作證。
林知延、吳欣盈2011年4月結婚,當時因2人身價不凡,被喻為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兩人僅結婚2年多,就發生問題。林知延2013年諮詢律師劉宗欣後,找了徵信業者,在吳欣盈的車輛上裝上GPS,紀錄吳欣盈的車輛位置、行蹤。但吳欣盈的司機發現被不明車輛跟監,檢查車輛後,發現裝設在後保險桿內的GPS,報警處理,才揪出林知延的行為。
林知延與劉宗欣等人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GPS僅錄下吳欣盈的公開活動,不涉及隱私;另外吳欣盈行蹤雖被掌握、但徵信業者拍到她的照片,都不算是隱私的活動。且車輛、司機由林家的私人公司管理,與無故在私人車輛上裝GPS竊錄私人非公開活動不同,因此一審判林知延無罪。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林知延的律師團認為,本案檢方上訴逾期,因此本案二審開審以來,雖進行多次庭訊,但目前都僅在上訴程序是否合法的問題,進行爭執,尚未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律師團主張,本案一審宣判後,一審檢察官於2017年7月14日簽收,依法上訴期間為10日,應於當月24日完成上訴,但檢方卻在27日週一完成上訴,顯然逾期。另外律師團也質疑,因24日為週五,若改成15日簽收,上訴日期限為25日週六,這時可以延長到27日週一完成上訴。所以律師認為,檢方是為了遮掩上訴逾期而塗改簽收日期。
為了證明檢方上訴是否逾期,高院30日再度開庭審理,這次依林知延律師團請求,傳喚台北地院2名女法警作證,來證明檢方上訴違法。但因為法警不清楚戳章日期問題,詰問了老半天沒有結果,因此律師團改聲請傳書記官、錄事說明,高院諭知擇日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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