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8月赴美散心緊急剖腹生產 產險質疑隱瞞病因拒賠旅平險 

▲懷孕,孕期,不孕,生產,孕婦,嬤嬤,母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孕婦懷胎8個多月赴美旅遊而在當地剖腹生產遭拒絕理賠旅平險。(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孕婦搭機赴美度假散心買了旅平險,沒想到卻身體不適就醫檢查出有前置胎盤須接受剖腹生產,返國後申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遭產險公司質疑該狀況應於國內產檢便可發現,應是有意計畫在美國生產而拒絕理賠。

保戶懷孕8個多月,由於懷孕過程辛苦,所以先生提議生產前去美國走一走,於是夫妻倆將2個孩子安頓好之後,買了機票便飛往美國渡假。為了確保旅程中有完整的保險保障,出國前向產險公司購買了旅行綜合保險(旅平險+旅遊不便險)。

假期間保戶因為身體不適前往醫院就診,醫生擔心其懷孕已逾8個月回程於飛機上有風險,因此要求保戶留在美國觀察,期間接受產檢時,發現其合併有「前置胎盤」,故便在美國當地接受剖腹生產。

保戶回國後除向全民健康保險局申請醫療給付外,另向投保的旅行綜合保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海外突發疾病醫療給付,但產險公司卻拒絕理賠,經多次申訴無效後,便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請評議。

▼旅平險海外突發疾病醫療理賠的除外責任,詳細列出孕婦懷孕期間無法理賠名稱,包括前置胎盤。(圖/記者李蕙璇翻攝)▲▼旅平險中的海外突發疾病醫療理賠的除外責任,會詳細列出理賠與無法理賠的疾病名稱。(圖/記者李蕙璇翻攝)

產險公司表示,被保險人於出國時已屆預產期,且依據所提供的國內產檢病歷顯示,此次為第三次懷孕並都在國內產檢,再去國外剖腹生產,亦即被保險人原本就有於美國生產之計畫。

加上保戶主張於美國產檢時發現合併有「前置胎盤」,但在國內接受產檢期間並無前置胎盤及分娩相關疾病,又依臨床經驗,一般前置胎盤約20週後即可確診是否有前置胎盤之症狀,但保戶是在懷孕8個月時才被發現前置胎盤現象,與一般臨床經驗不符,所以並非旅行綜合保險條款上所約定之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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