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涉造假結案,還賤賣法拍屋遭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科書記官駱俊勳,因忙於照顧家庭,工作上累積的執行、法拍案件增加,為求消化案件,偽造長官印鑑,製作假拍賣,最後還企圖用假標單結案,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確認駱俊勳純為解決積案壓力而觸法,沒有勾結其他人以低價賤賣不動產,31日依偽造公文書起訴駱俊勳。
檢方調查,駱俊勳從2015年10月起,為了到醫院照顧健康狀況不佳的妻子,導致無法和其他書記官一樣,時常加班,導致積案增加,但是手中有一件第一銀行聲請拍賣的案子拖了很久,一銀承辦人持續關心進度,駱俊勳因此決定造假拍賣紀錄。
據了解,這間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精華地段的房子,市價6000多萬元,駱俊勳卻擅自盜蓋司法事務官的印鑑,造假鑑價文件,以及4次的拍賣通知,用來應付一銀的催促,但實際上從沒公告過。
等到2018年11月28日,減價拍賣當天,駱俊勳違法自行主持拍賣,並把偽造的標單投入標櫃,沒想到這件沒有公告過的法拍物件,竟有其他2人知道而且參與投標,2個投標人發現突然冒出了第3人也投標,立刻在現場引起紛爭,最後駱俊勳同意由李姓投標人以3169萬元得標。
隔月,法院已經發現駱俊勳有大量積案異狀,決定暫停他的電腦登錄權限,但是當初得標的李男,不斷由母親出面催促核發權利移轉證書,駱俊勳竟又盜用同事電腦列印文件發出證書。
最後駱俊勳擔心事跡敗露,決定自己向長官坦承,檢察官調查後確認,這件沒公告的賤價拍賣,是因為一銀急於賣出房子,所以聽到駱俊勳告知將拍賣後,就直接找熟悉的客戶去投標,在過程中,駱俊勳和李男並沒有任何通聯記錄,因此排除共犯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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