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圖/CFP)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31日表示,行政院資安長由行政院常務副秘書長宋餘俠兼任,負責推動及監督政院的資通安全相關事務。至於原預計在1月底公布中央政府機關禁用中國資通訊產品的處理原則,將延至3月公布。
Kolas表示,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資通安全管理法」,其中第11條規定各政府機關應設置資通安全長,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任內核定行政院的資安長由宋餘俠兼任,主要工作內容為督導機關落實推動資安業務、機關資安事件管理及處置、遵循行政院資安政策推動年度工作等。
此外,行政院原擬在1月底公布公務機關中央政府機關禁用中國資通訊產品的處理原則,Kolas說,因這項處理原則涉及「適用範圍」、「對國安影響」及「對產業發展影響」等三大問題,還需要更多討論,將延至年後公布。
Kolas表示,原定一月底要發佈,相關細節還在做文字修正,修正方向包括適用對向,包括中資定義是什麼,這些還在進行細部討論,可能會在3月提供給政府機關參考名單:她強調,這個處理原則不是打擊中國相關企業,名單也不是死的,隨時會更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