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太三告贏黃越宏 。(圖為資料照/翻攝自IVOD、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不滿遭媒體人黃越宏指控他透過民進黨團關說施壓,讓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找律師自訴控告黃越宏民刑事官司,刑事部分,黃一審已被依誹謗罪判拘役50天,現正上訴中。台北地院31日針對民事部分宣判,黃越宏要賠償邱太三名譽損失80萬元,還要登報道歉。可上訴。
黃越宏在2018年4月、5月間,分別在《法治時報》撰文,及在三立電視《新台灣加油》節目中,共3次指控邱太三在2011年,《法官法》修法時期,透過立法院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施壓,讓邱的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
黃發言的時候,邱太三任職法務部長,邱氣得舉行記者會,稱2011年是國民黨完全執政,他是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主任,「何德何能關說人事,明顯不合常理」,邱限期黃5內道歉未果,委由律師控告黃涉犯誹謗罪,並求償300萬元外、在4大報及《法治時報》刊登道歉啟事。
台北地院刑庭法官在2018年9月間,以黃的發言「未經詳實確認或提出合理根據,僅憑自己無端之臆測」等理由,認為有關施壓關說的內容已超出言論自由範圍,判黃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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